对青岛正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招标

发布日期:2023-08-24

一、招标内容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对青岛正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包括行业研究、财务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财务和法律尽调乙方可以转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完成)。
1.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团队人员就委托事项进行尽职调查。
第二条 委托尽职调查期间
乙方对目标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委托事项进行尽职调查。

二、招标条件

1、投标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代表资格,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记账机构。

3、3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誉状况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支持支持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服务对象:内蒙古久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服务期限:乙方对目标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财务和法律事宜进行尽职调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记账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7日 12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久晟实业采购网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

时间: 2023年8月24日 至 2023年8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采购平台”,按照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0元

七、其他说明

该项目不设投标报名费。在投标报名页面直接按公告中材料明细上传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即可。提交报价单时必须以“XX项目XX公司的报价单”为文件名上传PDF或图片文件,否则会导致上传失败。

八、 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内蒙古久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金创大厦711

联系人:杜政泽

联系电话:18147938421




内蒙古久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4日